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河博望河段治理工程-新圩一站拆除重建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皖E0-21-2024-0433)
1、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河博望河段治理工程-新圩一站拆除重建工程
2、标段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河博望河段治理工程-新圩一站拆除重建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3.1、招标公告中九、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
变更为: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2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17日
3.2、资料下载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10日17时30分
4、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望区博望镇人民政府
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新合东路与崂山路交叉路口往南约200米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金泽宇
电话:17805654783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刘玉婷、魏秋芳
电话:0555-5200387、0555-5206657
招标文件与此相关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