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皖E0-18-2024-0458
二、项目名称:郑蒲港新区供水提升工程农村管网改造项目(EPC+0)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安徽润蒲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姥桥镇中飞大道中段2455号现代产业孵化园7号楼405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郑蒲港新区农村供水提升工程项目共分为两期,涉及姥桥镇、白桥镇2个乡镇,共计22个行政村,258个自然村,惠及17795户,共67685人。工程共计建DN75-DN300配水管道169.734千米,dn20-dn63入户管道641.36千米,乡镇小型二次供水设施新建和改造5座。一期改造工程范围为姥桥镇红光村、官塘村、菱湖社区及白桥镇徐庄村、西梁山村、西梁山社区、白桥社区、高庙村等8个行政村,改造约涉及8208户。一期共计建设DN75-DN300配水管道92.2千米,dn20-dn63入户管道292.4千米,改造户表8208个。二期改造范围为姥桥镇姥长村、联合社区、姥桥社区、姥下河社区、隐驾村、郑蒲村、杜姬庙村及白桥镇后港社区、七成村、周贵仕村、兴隆村、大许社区、红旗村、陈桥州社区等14个行政村,改造约涉及9587户。二期共计建设DN75-DN300配水管道77.53千米,dn20-dn63入户管道348.96千米,改造户表9587个。项目新建泵站,处理量为2376立方米每日。本项目建设后供水规模达到15万吨每日,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郑经发(2024)114号),项目统一代码:2408-340569-04-01-594631。
3、投资规模:本项目概算投资约为25605.16万元。
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运营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及满足运营协议要求。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工程运营费用组成。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2188.03万元。
其中:
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下同)最高投标限价为811.88万元。
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下同)最高投标限价为20001.85万元。
工程运营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1374.30万元。
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
九、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一期施工图审查工作,一期施工图审查完成后381日历天内完成一期和二期的施工及采购安装。其中,项目二期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应于项目一期施工过程中完成。合计总工期396日历天。运营期为18年。(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和运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运营资质:具有城市或者农村供水投资运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负责施工内容的投标单位注册。
(2)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负责施工内容的投标单位注册。
3、拟派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运营部分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
(2)运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运营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与运营部分项目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与运营部分项目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本项目运营内容的单位担任,联合体各成员(含牵头人)根据分工情况均应具备招标公告中的相应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或运营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须为负责设计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职工;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在负责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拟派运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为负责运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职工。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5)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运营部分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运营部分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至少提供一个供水规模10万吨每日以上(含10万吨每日)的给水工程的运营业绩。
注:
(1)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运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或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材料扫描件,业绩材料须至少同时包含运营时间段和运营工程的供水规模。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材料载明的运营时间段(须包含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为准。
(3)提供的业绩无论是独立投标人独立承揽的业绩,或是联合体投标承揽的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须在该业绩中至少承揽运营工作内容。若合同协议书未体现以上要求,则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投标人承揽内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出具单位公章名称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若业绩材料未体现运营时间段和运营工程的供水规模等承揽内容的(以上备注的(2)、(3)情形除外),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承揽内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出具单位公章名称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8、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9、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十一、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为设计工作开展的勘察)、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运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本次招标所列范围内的实地勘察、测绘、物探、施工图设计工作,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2)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3)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改造工程所涉及到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作等,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4)运营:满足“运营协议”要求。
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17时3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芝,0555-5200336。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6开标室。
3、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4、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9时00分。
6、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8、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17时3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十八、评标及定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及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十九、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
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润蒲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姥桥镇中飞大道中段2455号现代产业孵化园7号楼405
邮编:238261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赵祖清
电话:0555-5585193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邮编:2430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黄麟、张静
电话:0555-5200387、5206657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725室
电话:0555-5200185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号:9558831306000222418
账户2: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
账号:521199360961000002004927
账户3: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号:176765421437
账户4: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010267716366600016043
账户5: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
账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