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
皖E0-18-2021-1001 |
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向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EPC+产业导入) |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 |
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统一代码 |
2020-340504-77-01-04154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马鞍山市两山绿色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市(主要包括向山镇域、笔架山矿区、独山片区、和尚桥矿区等)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包含34个子项目,总标的额477950万元。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具体为: 一标段(生态修复类),共包含21个子项目: 1.寨山整治项目;2.罗卜山、霍里铁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3.孙村金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4.马山排土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5.向山地区在册小尾矿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6.完善已复垦尾矿库及排土场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历史复垦尾矿库及排土场污染防治措施完善工程 );7.交通干线周边防护林带建设项目(交通干线周边防护林带建设工程 );8.向山绿色产业发展集聚区项目;9.小王村生态修复+工程(种植经济林并发展林下经济),推动三产融合;10.向山地区历史宕口生态修复+项目(矿山遗址公园)(历史遗留采石宕口生态修复工程 );11.大黄山周边生态修复+项目(地质公园);12.矿山矿坑生态修复+项目(矿冶公园);13.雨山东路改造项目(伟星蓝山-泰山大道段);14.向山垃圾填埋场封场及渗滤液处理项目;15.采石河上游水系整治项目(采石河源头水环境治理工程);16.洋河水系整治项目(慈湖河源头水环境治理工程 );17.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升项目;18.郎甸嘉苑安置房项目;19.葛羊路(跃进桥-泰山大道)道路大修改造项目;20.片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向山地区历史展示馆项目;21.向山消防救援站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 一标段招标范围内标的额为237381万元(含建安投资费、勘察设计费、预备费等)。各子项目建设内容详见附件《一标段项目建设内容清单》。 二标段(产业配套类) ,共包含13个子项目: 1.老313省道连通项目;2.老313省道改造提升项目;3.湖南东路延升(泰山大道-S205围乌路)建设项目;4.泰山大道(银杏大道-向濮路)新改建项目;5.慈湖河路北延项目(天然河桥北-205国道);6.镇区主干道周边环境整治项目;7.桥头二期安置房项目;8.向濮路(泰山大道至S205围乌路)建设项目;9.雨山东路拓宽改造项目(泰山大道-南山大道);10.向山地区路网贯通项目;11.向山地区县道改造项目;12.基础设施配套项目;13.老旧小区及周边环境改造项目。 二标段招标范围内标的额为240569万元(含建安投资费、勘察设计费、预备费等)。各子项目建设内容详见附件《二标段项目建设内容清单》。 |
工期 |
一、二标段总工期(含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等)均为1080日历天。各子项目建设工期自监理工程师发出此子项目开工令之日起至该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
招标范围 |
一、EPC总承包:完成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范围内(本项目“建设规模”所列部分)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且包括但不限于为了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实施的测绘、勘查、检测、监测、专项试验等工作,以及报建、规划报批、图纸审查、专家论证、评审、评估、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配合招标人委托的工程咨询服务、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竣工决算审计、质量监督等涉及工程管理的所有工作,以及配合以上工作时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产业导入:本项目范围内产业导入标准、内容、考核机制等,详见合同格式附件《向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产业服务协议》。 |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 |
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方式,一标段、二标段均为: 1、房建类建筑安装费折扣率最高投标限价为97.20%; 2、其它类建筑安装费折扣率最高投标限价为95.20%; 3、勘察设计折扣率最高投标限价为80.00%。 |
标段划分 |
2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 一标段,具备以下①、②要求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 ②同时具备a和b和c资质: a、【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b、【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c、【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 二标段,具备以下①、②要求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a和b资质: a、【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b、【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 一标段,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③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资质。 二标段,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计、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2)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在投标单位注册”是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直接链接到在投标单位注册的网页截图(若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是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可以提供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2021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证明材料),替代在投标单位注册的网页截图),注册的网页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3)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 一标段不得超过7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施工资质之一(①或②或③)要求; 二标段不得超过8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施工资质之一(①或②)要求。 9、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10、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
资料下载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 月31日17时30分,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疑,如有必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投标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
投标文件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1月16日9时00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
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 |
开 标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 6 开标室。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纸质银行保函形式(有关电子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的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和网银、电汇、转账形式;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一标段: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188751104547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湖东路支行 账 号:34050165860800000613-192153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 号:1306021338000440662
二标段: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175251051724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湖东路支行 账 号:34050165860800000613-192154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 号:1306021338000440786 |
特别提示 |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马鞍山市两山绿色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国土资源局大楼五楼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刘鹏 电 话:0555-2221512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业务一部 邮 编:243000 联系人:谢欢 电话:0555-5200336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