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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和州粮食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能力建设提升项目--6.33MW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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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安徽和州粮食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能力建设提升项目--6.33MW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编号

E0-51-2025-0127001

标段名称

安徽和州粮食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能力建设提升项目--6.33MW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标段编号

E0-51-2025-0127001-1

招标人

安徽和州粮食有限公司

项目统一代码

2204-340523-04-01-822860

最高限价

26245294.19

代理机构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何军0555-52009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5/5/13 9:00:00

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联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资质

投标工期

50日历天

地址

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B2-608609610611612

投标价(元)
/
费率(%

21619127.24

项目负责人

王大荣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342015201514363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资质

投标工期

50日历天

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工业园1

投标价(元)
/
费率(%

21405976.88

项目负责人

谷忠银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342022202301803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众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资质

投标工期

50日历天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高新九号广场蓝溪国际大厦2312

投标价(元)
/
费率(%

21224569.27

项目负责人

贺世明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612023202304620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梁;0555-520096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55-533500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