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推广网上商城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购〔2017〕52号)要求,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了“徽采商城”共建协议。现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将原市级批量采购及原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范围内的通用办公设备实行“徽采商城•马鞍山”(以下简称徽采商城)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
凡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数码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投影仪、空调等12类通用办公设备纳入“徽采商城”采购范围。
二、采购方式
徽采商城采购方式分为:直接采购、竞价采购。
(一)直接采购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可以在徽采商城中选择符合通知要求的商品,并通过直接采购的模式采购商品。对于所选商品价格不满意的采购人可以启动竞价采购模式,向徽采商城内所有的供应商发起竞价,在徽采商城内部实行竞价采购。
(二)竞价采购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必须采用竞价采购,向徽采商城内所有的供应商发起竞价,实行价低者得。
三、采购程序及付款方式
(一)采购流程
采购人办理CA数字证书→采购人落实预算资金并填写采购计划→采购人登陆网上商城选购商品→采购人直购或供应商网上竞价→采购人确认订单→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发货→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支付货款→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具体操作流程可在徽采商城“采购指南”栏目查看。
(二)付款方式
徽采商城支持以下两种支付方式:线下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POS机支付。
POS机支付要求使用采购人公务卡结算,货到付款。
选择线下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方式,由采购人在线下按合同要求进行付款。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
采购人要重视徽采商城采购,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监督机制,明确相关责任人,做好徽采商城采购、验收和付款等工作。要按照徽采商城交易规则实施并确定成交结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网上直购、竞价的成交结果,不得拒绝签订合同。在合同履约验收完成后要及时支付货款,不得无故拖欠,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范围的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也必须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若发现成交供应商具有拒绝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义务等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一经查实后将按照《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处理。
(二)强化政策要求
采购人通过徽采商城采购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软件正版化等政策要求,同时也必须符合《马鞍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文件规定。
(三)强化纪律要求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通过徽采商城采购同一品目的通用办公设备,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集中采购或网上竞价采购。市公管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发现的规避或违规政府采购行为予以通报。
五、其他
(一)各县、各驻马单位、各区参照执行, 各县、各驻马单位采购限额标准由其自行确定,各区采购限额标准按市级标准执行。
(二)如徽采商城商品不能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的,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三)徽采商城启用后,原马鞍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将关闭,批量集中采购到期后不再实行。
(四)采购人可登陆“徽采商城”查阅和下载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huiemall.com/mall/maanshan/index2.aspx采购人如在操作执行中有疑问或建议,可及时咨询和反映。
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徐亭 联系电话:5200921
市财政局 联系人:许菁 联系电话:8880703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财政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