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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青少年实践教育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别2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 :2023-03-24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马鞍山市青少年实践教育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别2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青少年实践教育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MASJY-XM-F-2023-0049

包别名称

马鞍山市青少年实践教育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别2

包别编号

MASJY-XM-F-2023-0049-2

招标人

名称

马鞍山市青少年实践教育中心

地址

马鞍山市花山区濮塘镇(004县道附近)

联系人及电话

0555-315090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联系人及电话

陈美、陈倩倩0555-5200272、520668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3/24  9:00:00

中标候选人

名称

合肥妙管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费率(%)

综合费率的85%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公示期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公示期为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内提出;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包别2.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