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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江东颐养中心(马鞍山、合肥、南京片区)慢病康复营销服务-包2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 :2021-07-05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马鞍山江东颐养中心(马鞍山、合肥、南京片区)慢病康复营销服务中标公示(项目编号:MASCG-XM-F-F-2021-0011

项目名称

马鞍山江东颐养中心(马鞍山、合肥、南京片区)慢病康复营销服务

项目编号

MASCG-XM-F-F-2021-0011

包别名称

马鞍山江东颐养中心(马鞍山、合肥、南京片区)慢病康复营销服务-包别2

包别编号

MASCG-XM-F-F-2021-0011

招标人

名称

马鞍山江东颐养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655号

联系人及电话

张标  0555-239010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联系人及电话

刘璐璐魏朋朋 0555-5208835、0555-520079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1/07/05 9:0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于无声处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总投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