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结合近期疫情防控情况,现恢复本项目开标活动,并对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1、将磋商文件第一章“和县人民医院血透设备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中:
“并于2022年3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更正为:“并于2022年3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2、将磋商文件第一章“和县人民医院血透设备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四项“磋商响应文件提交”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根据马鞍山市疫情防控要求,磋商当日供应商须提供“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及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磋商现场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宝龙华庭)。否则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导致无法参与现场磋商等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同时,须考虑磋商现场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宝龙华庭)疫情防控期间对入场人员身体健康检测的时间要求,做好提前到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变更。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获取。
采购人:和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