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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发布时间:2022-05-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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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ASCG-0-F-F-2022-0419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焓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69号;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399号科创中心内B511-2

中标(成交)金额:3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马鞍山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服务范围:马鞍山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具体包括(1)马鞍山市能源领域重点企业碳排放基础数据摸底;(2)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马鞍山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路径及方案

服务要求:本项目工作成果为《马鞍山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包括制订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为能源领域重点企业排放现状分析峰值预测达峰路径研究政策建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验收通过为止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先海、张昭、杭前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5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督查部       联系电话:0555-520031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财政局(受托单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马鞍山市太白大道2008号

项目联系人:杭前文

联系方式:0555-8355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联系方式:0555-5200794、520037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跃卓、罗晶晶

电话:0555-5200794、5200378


附件:0419磋商文件.pdf0419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