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MASCG-0-F-F-2022-0416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与实施方案(2021-2025)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公园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7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与实施方案(2021-2025) 服务范围:编制《马鞍山市博望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与实施方案(2021-2025)》 服务要求:城市问题与需求分析、海绵城市目标指标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系统策略、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方案、实施途径和行动计划、建设管控机制建议 服务时间:自博望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时间之日起90日内提交最终成果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孟祥玲、刘西安、刘福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112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督查部 联系电话:0555-520031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博望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永新路与海河路交叉路口
项目联系人:刘福宝
联系方式:0555-8355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联系方式:0555-5200272、5200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美、魏朋朋
电话:0555-5200272、5200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