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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水文水资源局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采购

信息时间 :2021-09-1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ASCG-0-J-H-2021-1050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马鞍山水文水资源局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莱锐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777号双赢大厦1111室

中标(成交)金额:342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品牌:吉天

规格型号:KylinS13

数量:1套

单价:3426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贤胜、徐刚、孟祥玲、王彬彬、单培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督查部       联系电话:0555-520031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马鞍山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13楼

项目联系人:单培培

联系方式:0555-2112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联系方式:0555-5200922、5200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慕晨、罗晶晶

电话:0555-5200922、5208835


附件:

1050招标文件.pdf

 1050中小企业声明.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