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皖E0-31-2024-0174
二、项目名称:2024年博望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石臼湖路)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马鞍山市博望区交通运输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S445与丁李路交叉路口往北约200米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与S445相交,终点至石臼湖大埂,起讫桩号K0+000-K4+600,路线全长4.6Km,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6.5m,沥青混凝土路面。本次养护结合道路状况分三种养护方式:(1)K0+000-K1+000段为功能性修复:铣刨9cm老路沥青面层+老路基层及底基层病害处理+路床注浆(严重纵向裂缝)+5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AC-13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2)K1+000-K3+900段为结构性修复:铣刨9cm老路沥青面层+老路基层及底基层病害处理+路床注浆(严重纵向裂缝)+20cm水泥稳定碎石就地冷再生(对沉陷路段采用水稳进行调横坡)+20cm水泥稳定碎石+5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AC-13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3)K3+900-K4+600段为预防性修复:病害挖补+灌缝。(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交通运输局(马博交(2024)24号),项目统一代码:/。
3、投资规模:本项目建安费约为6551000元。
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6336877.99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7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14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和(2)要求:
(1)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从业资质或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即: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仅限一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2)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仅限一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注: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2)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公路中修工程或大修工程或大中修工程或灾毁恢复重建工程的施工业绩,且业绩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单份的合同金额为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
②公路等级:四级公路等级以上(含四级公路)。
以上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一份业绩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注:
(1)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2)业绩应当是能够在网站公开查询项目相关信息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网址(网址须直接链接业绩显示页面)和业绩网页截图(业绩所在网址或网页发生变更的,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若无法提供业绩网址及业绩网页截图,投标文件中须附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的中标通知书)。
上述网站是指:各类政府网站;法定发布建设工程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各类由政府主管或指定发布的建设工程交易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或施工许可信息或交工(或竣工)备案信息或信用评价体系信息的网站。
(3)业绩应当是投标人所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且该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交工(或竣工)验收。本条所指的交工(或竣工)验收,系指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交工(或竣工)验收,并且由发包人出具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4)业绩中合同发包人名称须与竣工验收资料业主单位名称一致,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单位发生改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变更材料,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中须附的业绩材料包括:业绩网址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或中标通知书)、交工(或竣工)验收材料复印件(影印件)。
(6)若上述材料未体现业绩指标内容,则投标文件中须另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7)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9、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10、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11、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17时3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投标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查看。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芝0555-5200336。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6开标室。
3、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4、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8日9时00分。
6、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8、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2日17时3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评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九、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
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3、根据国家、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工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条款。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马鞍山市博望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S445与丁李路交叉路口往北约200米
邮编:243131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印琴
电话:0555-6919106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邮编:2430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黄麟、张静
电话:0555-5200387、5206657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 号:9558831306000217871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
账 号:521199360961000002003695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182765424501
账户4: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10267716366600016357
账户5: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
账 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