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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杨镇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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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人民政府乡镇“五小”配套功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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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0-11-2023-0069

项目名称

清溪镇人民政府乡镇“五小”配套功能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发改投资〔2022271号)

项目统一代码

2208-340522-04-01-90356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建设地点

含山县清溪镇(具体见“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清溪镇人民政府乡镇“五小”配套功能建设项目,位于含山县清溪镇境内,主要包括:乡镇“五小”配套功能建设项目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建筑面积2500.14m2,檐口高度14.7m,室内外高差0.15m,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地上四层,一层层高4.2m,二层层高3.5m,三层层高3.6m,四层层高3.5m。室外附属工程:沥青路面、植草砖铺装、围墙、花池、绿化、雨污水管网、给水、路灯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4 21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3 11 16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 8076869.07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3.2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规定执行。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1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2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30)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

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0、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11、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资料下载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 3 29 173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投标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查看。

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4  14 900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

网址:http://zbcg.mas.gov.cn/masggzy/0be0099b-bc8b-4033-88d5-8ed94c8522d1/85681480-2d0f-4b0d-b9f4-bb8e42e536c5/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docx

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 1 开标室。

3、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4、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1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制作人的情况说明”及“项目经理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格式。

特别提示2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西街与兴隆路交叉口处

  编:243000

联 系 人:袁冬东

  话:17755571214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招采一部

    编:243000

联 系  人:赵伟

     话:0555-5200387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