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皖E0-18-2021-0920 |
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九华路东段“白加黑”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马发改密【2021】24号) |
项目统一代码 |
2103-340500-04-01-71201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马鞍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市九华路东段(太白大道-霍里山大道) |
建设规模 |
本次改造九华路东段起点为太白大道,自西向东先后与湖东中路、平山路、江东大道、军民路、慈湖河路相交,再下穿宁安高铁及宁芜高速,最后终于霍里山大道,道路设计全长4.416km,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为40km/h,道路红线宽60m,其中九华路横断面(太白大道-慈湖河段):5.5m人行道+5.5m非机动车道+3m侧分带+8m机动车道+16m中分带+8m机动车道+5.5m非机动车道+5.5m人行道;九华路横断面(慈湖河段-霍里山大道):5.5m人行道+5.5m非机动车道+3m侧分带+12m机动车道+8m中分带+12m机动车道+5.5m非机动车道+5.5m人行道。 |
服务期 |
从项目开工至竣工后价款结算结束。 |
招标范围 |
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驻场)。制定造价控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方案,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审核工程预付款和期中结算及其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审核及汇总过程分阶段工程结算。 2、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计服务(最终价款结算审核)。依据发承包合同及变更文件等,审核工程结算造价。 |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计服务组成。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0万元。 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5万元 2、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计服务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5万元 |
标段划分 |
本造价咨询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信誉要求: (1)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工程投资估算价或工程总投资或工程建安投资估算价4600万元以上(含46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业绩内容至少包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跟踪审计、价款结算审核中的任意两项)。 注: (1)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不予认可。 (2)若提供的业绩合同内容不能体现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跟踪审计、价款结算审核中的任意两项内容的,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影印件),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合同甲方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单位公章名称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4)业绩应当是能够在网站公开查询项目相关信息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网址(网址须直接链接业绩显示页面)和业绩网页截图(业绩所在网址或网页发生变更的,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若无法提供业绩网址及业绩网页截图,投标文件中须附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招标采购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或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的中标通知书)。 上述网站是指:各类政府网站;法定发布建设工程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各类由政府主管或指定发布的建设工程交易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或施工许可信息或竣工备案信息或信用评价体系信息的网站。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10、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获取招标文件。 |
资料下载 |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9日17时30分,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
对招标文件 的疑问 |
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提疑,如有必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
投标文件 的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5日9时00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网址:http://zbcg.mas.gov.cn/。 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
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 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 |
开 标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1开标室。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纸质银行保函形式(有关电子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的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和网银、电汇、转账形式;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 号:1306021338000430481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湖东路支行 账 号:34050165860800000613-192051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187251104510 |
重要提示 |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马鞍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王存弟 电 话:0555-2315183
招标代理机构: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7楼工程部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毕乔 电 话:0555-5200696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